安徽利辛网上碰瓷反遭打脸涉事官员成负

因为违停,被交警贴单处罚,被罚当事人肯定感觉不太舒服,但大多数人要么认罚,要么据理力争投诉或者提起复议。然而,本文中的主人公,却采用了较为龌龊的手段,通过网上发帖来抹黑警察,称遭警察选择性执法,以泄私愤。谁知,这回他碰上硬茬了,当地交警居然有个网络大V。

看完这帖,本V内心确实很震撼,这种行文绝对有水平,发帖者“日出山花红似火”的文笔要高度有高度,要精度有精度,要力度有力度。一般网民看到这样的帖文,都会稀里糊涂认为,交警这种选择性的执法太不应该了。然而,事实真是如此么?

新浪微博认证身份信息为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职员王鹏的帐号

阜阳王鹏发帖,标题为《致李西连同志的一封公开信》。通篇帖文朴实,平和,也未点明这个李西连同志的真实身份。王鹏发布的帖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事实部分进行了有据说明,根据网民“日出山花红似火”帖文中提到的三部违停车辆的照片、处罚信息及处罚信息入库情况均以图片方式进行了说明,并指出这三部车分别归属于利辛县、阜阳市和合肥市,同时在截图中隐去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以事实说明:每起违法行为采集和录入在一分钟左右,系一次连续性的执法过程。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证据确凿,由此可见,并不存在阜阳交警只针对外地车辆处罚,根本不存在选择性执法的现象。二是被处罚车辆之一的车主通过私人关系请托交警,但未如愿。看“日出山花红似火”此帖帖文内容与李西连请托之人的说辞及车辆信息完全相符,因此可以认定,该帖文是由李西连所发。交警给出合理解释,李在已知事实真相的前提下,相隔不到二个小时,却上网发帖,以捏造的事实和刻意的误导对阜阳交警进行了抹黑、攻击。三是通过网上信息查询发现,李西连也曾是一位新闻工作者,也管理过新闻人,现在亳州市利辛县委某重要部门工作,也算是一位领导同志。李先生明知诉求内容严重失实,却仍然执意发布了如上不实信息,给阜阳交警扣上了“选择性执法”、“特权、任性”的帽子,将一盆脏水泼向了阜阳交警。这种情况是严重失德行为,与法与理皆难以容忍。

随后,王鹏通过其微博表示:已七八人来电说情,刚刚放话说找阜阳公安局领导干涉,强制我删微博。李同志,我等着呢!我坚信阜阳公安不会跟我说这个要求,请勿徒劳。

讲到这里,基本上情况已经明了。这位李先生被网友扒出真实身份,据称是当地县委宣传部的领导违停在先,求情未果在后。怀恨上网,发帖抹黑,本想好好碰瓷以泄私愤,没曾料想,阜阳交警里居然有个网上大V。装迫害,装清高,装无辜,突如其来的装逼令人猝不及防,此起违停处置是路面一线交警,李先生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交警部门,并在网上发帖抹黑,被有理有据的王鹏警官驳得体无完肤,颜面尽失。从这个李先生的帖文行文水准来看,确实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甚至连习总的讲话都搬了出来,连王鹏都称其文化底蕴深厚,理论知识渊博,工作能力较强。可惜,聪明用错了地方,走错了门道。为了泄一己私粉,做出如此下三滥的事情来,已不堪言表,如果索性你能瞒天过海倒也算是你本事,可惜这块石头却砸自己的脚面儿上,熬疼熬痛且不说,还要面临可能的纪律处分甚至丢官罢职,这又是何苦其哉?

网友评论几乎一边倒,这位利辛县宣传部的领导自食恶果。舆情发生二天,已骑虎难下,删不掉自己发布的不实网帖,又不做出正面回应。这个故事还教育我们一个道理:当领导干部要懂网,上网,用网,不仅如此,还要把一身的本事用在正道上。不然网民也好,小警也罢,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人家说不给面子就是不给面子,才不管你官有多大,在网上你充其量也只是一个小网民。网络上抖官威、耍机灵,你只能自取其辱。希望其他的领导也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后记:到目前为止,该由文点击已超20万,而利辛县宣传部门尚未有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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